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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范留琴
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方案
为落实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要求,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全面争创廉洁教育示范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弘扬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师用优良的师德、高尚的情操、模范的行为去教育、感染学生,真正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鼓励广大教师扎实推进全校教育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成立武进区卢家巷小学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行政代表、工会委员代表、教师代表、级部组长代表组成。组长:章华忠校长,副组长:岳亚栋 张叶英 王建明 张海运 。
三、评选时间、范围和比例:
评选将于每年12月举行。凡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参加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的评选,每年评选名额为6名。
四、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忠诚教育。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师职业;廉洁从教,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适时对学生进行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尊重学生,作风正派。
3.钻研业务,成绩突出。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高质量、轻负担”的理念。教育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4.同事认可,学生喜爱。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热爱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学生、家长、同事满意度高。
5. 有真实典型的事迹和鲜活的教育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有私自乱收费、乱办班、搞有偿家教行为;
3.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4.参加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5.向学生传播不良思想或信息,误导学生。
五、评选办法
1、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参评人员填写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简介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学校,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分别对参评人员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
3、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结合学生、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综合情况,确定人选。
4、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5、对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评选时间安排
1、12月中旬,个人申报,上报材料 2、5月11日-5月17日,填写个人申报表,上交到办公室。
2、12月20前,领导小组审核材料;分别对参评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和群众满意度调查。
3、12月20日后,召开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综合情况,确定人选。
4、名单公示。
5、12月底,正式公布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
2013年2月
为落实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要求,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全面争创廉洁教育示范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弘扬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师用优良的师德、高尚的情操、模范的行为去教育、感染学生,真正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鼓励广大教师扎实推进全校教育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成立武进区卢家巷小学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行政代表、工会委员代表、教师代表、级部组长代表组成。组长:章华忠校长,副组长:岳亚栋 张叶英 王建明 张海运 。
三、评选时间、范围和比例:
评选将于每年12月举行。凡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参加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的评选,每年评选名额为6名。
四、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忠诚教育。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师职业;廉洁从教,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适时对学生进行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中能顾全大局,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尊重学生,作风正派。
3.钻研业务,成绩突出。积极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高质量、轻负担”的理念。教育教学质量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突出。
4.同事认可,学生喜爱。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热爱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学生、家长、同事满意度高。
5. 有真实典型的事迹和鲜活的教育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有私自乱收费、乱办班、搞有偿家教行为;
3.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4.参加赌博、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5.向学生传播不良思想或信息,误导学生。
五、评选办法
1、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参评人员填写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简介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学校,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分别对参评人员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
3、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结合学生、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综合情况,确定人选。
4、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5、对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评选时间安排
1、12月中旬,个人申报,上报材料 2、5月11日-5月17日,填写个人申报表,上交到办公室。
2、12月20前,领导小组审核材料;分别对参评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和群众满意度调查。
3、12月20日后,召开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综合情况,确定人选。
4、名单公示。
5、12月底,正式公布廉洁教育优秀工作者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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