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图书采购
项目编号/包号:中平磋[2022]F014
采 购 人: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中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图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武进区紫廷名苑商铺1号二楼采购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 中平磋[2022]F014
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图书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最高限价: 15 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图书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图书及辅配件供应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4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经营范围: / ;
2.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 10 月 25 日至2022年 10 月 3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紫廷名苑商铺1号二楼采购代理部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500 元。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一经报名不接受修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紫廷名苑商铺1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11 月 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紫廷名苑商铺1号二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线下评审方式。
2. 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东桥南路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13861055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紫廷名苑商铺1号二楼_
联系方式:0519-83868385转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工
电 话:0519-83868385转814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R”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施工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 | |
10.2 | 报价 | 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形式,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只报总价,本项目最终确定的综合单价按照供应商最后报价和供应商首轮报价同比例计算) |
11.1 | 磋商保证金 | 无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 。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等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11月1日17:00前以发送扫描件至常州中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邮箱(zpzxcgb@{域名已经过期}),并请电话告知。供应商发送扫描件的,须在开启前将原件递交或邮寄至代理机构。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常州中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部; 联系电话:0519-83868385转814;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紫廷名苑商铺1号二楼。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以内按照1.5%计算,不满3000元按3000元收取。 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服务费付至代理机构帐户。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常财购【2020】3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疫情期间参加采购活动的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执行,根据文件精神现要求: (1)参加磋商的人员健康状况良好,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近14天内未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2)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 (3)参加磋商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请自觉回避)及《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申报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附件12);以上文件应在签到现场单独递交,不得与响应文件一同密封、递交。 (4)参加磋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疫,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测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登记工作。 (5)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进入开标室。未满足上述要求其中任何一项不得进入开标室,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指挥和管理。 |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2.1 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 响应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8.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1 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2.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0.2.3 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0.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4 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1 磋商保证金
11.1 磋商保证金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从供应商公司账户缴纳。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11.2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1.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其签订合同并到代理机构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1.4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1.5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11.6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7 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1.8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11.9 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需按要求签字;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
13.2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需加盖公章。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1 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4.2 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地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代理机构,凡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5.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编制、签署、密封、盖章、标志后送达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和“修改”字样。
15.3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5.4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将被拒绝。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 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光盘或U盘壹份(内含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本装订。
16.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光盘或U盘分开密封,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同时还应分别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6.3 所有封袋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6.4 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标志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 评审
17 响应文件的开启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合格响应文件,磋商评审时都予以拆封,代理机构对磋商评审过程予以记录。
17.2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拆封(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7.3 供应商应委派代表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常财购【2020】3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疫情期间参加磋商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执行。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未满足上述疫情期间管理要求其中任何一项不得参加磋商,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代表未准时参加磋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5 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8 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8.2 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9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 确定成交
20.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中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 终止
22.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 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3.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3 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4 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3.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 询问与质疑
24.1 询问
24.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2 质疑
24.2.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2 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24.2.3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
24.2.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2.5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4.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代理费
25.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25.2 专家评审费500元/人,按人数计算。
一、评审程序
1.1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 《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方式:供应商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
1-3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
2-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报价的修正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 |
10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1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2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3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
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2.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 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 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 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 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
R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 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
4.4 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 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 其他: / 。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分。 | |
2 | 主观分 | |||
2.1 | 供货方案 | 10 | 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如包含出版物包装、分发运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仓储场地、运输工具、配送流程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供货方案完善、合理、有针对性,仓储场地分布广能最大程度满足采购需求,运输工具齐全,配送流程监管到位,能合理保障运输质量的,得7-10分; 供货方案较完善、较合理、较有针对性,仓储场地分布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具备运输工具,能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位且能保障运输质量的,得4-6分; 供货方案一般,没有针对性,勉强能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得1-3分;没有不得分。 | |
2.2 | 服务方案 | 5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软件升级、图书数据合并、图书加工上架、图书排架、清点、调拨和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内容完整,思路表述清晰,重点突出,方案合理的,得4-5分; 内容较完整,思路表述比较清晰,重点较突出,方案比较合理的,得2-3分; 内容一般,思路表述基本清晰,重点不突出,有方案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2.3 | 到书时间 和到书率 | 10 | 响应文件中承诺采购的图书在 10日内到书率: 到书率≥98%的,得10分; 到书率>96%且<98%的,得5分; 到书率=96%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无原件不得分。 |
2.4 | 质量保证措施 | 5 | 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打分: 内容详细、措施完善,得4-5分; 内容较详细、措施合理,得2-3分; 内容不完整、措施一般,得0-1分。 | |
2.5 | 售后服务措施 | 10 | 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解决承诺、免费售后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结束后提供服务支持响应时间和到现场解决问题时间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体系完备,得7-10分; 售后服务承诺一般、体系比较完备,得 4-6分; 售后服务承诺较差、体系不完备,得0-3分。 | |
3 | 客观分 | |||
3.1 | 销售业绩 | 10 | 供应商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具有为学校图书馆提供图书项目业绩的,有1份得5分,同一单位不重复得分,最高得10分。 |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
3.2 | 认证证书 | 15 | 1.供应商具有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认证证书得 3分; 2.供应商具有企业资信等级证书得 3分; 3.供应商具有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得3分; 4.供应商具有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认证证书得3分; 5.供应商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证书得3分。 |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3 | 管理团队 | 5 | 有稳定的编目加工团队,具有CALIS 或国图培训编目员上岗证书,团队人数有10人及以上,得5分;有7-9人,得3分;有4-6人,得1分;少于4人,不得分。 | 须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合计 | 100 |
一、 采购标的
1. 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图书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图书及辅配件供应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货物及服务要求 |
1 | 图书采购 | 批 | 1 | 清单见附件《卢家巷实验学校征订书目清单》,图书需提供免费编目上架服务。 |
2 | 软件升级 | 套 | 1 | 对《春晖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原“2005金鸡版”升级为“2012专业版”)。 |
3 | 数据合并 | 批 | 1 | 将牛塘中学捐赠图书数据合并至本馆数据库中。 |
4 | 图书搬运 | 批 | 1 | 将本馆堆放在一楼的图书(约70000册)搬运至指定地点。 |
5 | 图书排架、清点、调拨 | 批 | 1 | 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本馆图书(约55000册)进行种次号排序,并对上架图书进行清点、盘库、调拨,以保证帐册与实物一致。 |
二、 商务要求
1. 交付期限和地点
1.1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1.2 合同履约地址:图书馆指定地点。
2. 付款条件
2.1本次采购为固定总价合同。
2.2货物全部到齐验收合格且相关服务(软件升级、数据合并、图书搬运及图书排架、清点、调拨等)完成后,由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一次性支付货款。
3. 包装和运输
3.1 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 2020] 123号)的要求。
3.2 供应商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装卸要求的包装,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 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图书在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3.3 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送书上门及免费编目上架服务。随书提供与货物数量、品种、价格相符的该批图书总清单。
3.4 在发送图书之前,供应商应预先采用电话方式通知采购人,尽量避开节假日和中午休息时间,以便采购人准备接货。
4. 售后服务
免费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所发生的更换等一切费用。
三、 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1.1 质量要求:图书必须为全新正规出版物、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保证图书装帧质量与印刷质量,不得提供盗版图书,不得提供非法出版物。保证所供应图书(软件)的内容、版本及进货来源合法,并对所供应图书(软件)的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1.2 图书成品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级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CY/T 2-1999)的规定。不脱页、不漏页、不破损,否则将全部退货,采购单位还将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对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若发生版权纠纷,其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同时采购单位对其盗版行为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及赔偿责任。
2. 货物技术要求
2.1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要求
★2.1.1 到书率要求:10日内到书率不低于95%。
2.1.2 成交供应商送交图书后,采购单位组织检查各类图书,凡出现图书质量问题、盗版图书等情况的,采购单位有权退换或拒绝付款。
2.1.3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及经济责任)。
2.1.4 响应文件要求写明图书的供应渠道,服务承诺及保证条件措施。
2.1.5 响应文件应明确说明所能做到的图书加工项目。
2.1.6 图书到货验收后,如有缺页、错页、污损和图书附件损坏等情况,不论加工与否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且采购单位不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
2.1.7 所采购的图书,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上门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送到图书应该伴随书目明细清单(注明品种、书名、册数、单价和总码洋),同时将书目明细清单发送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每本书进行编码、登记并建立目录录入本馆数据库。送货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协助完成拆验工作。
2.2 图书加工要求
2.2.1 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内容均需成交供应商到采购单位现场完成。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单位图书加工工作要求,包括拆包、编目、典藏、转码、分类上架以及上架过程中的图书移库、倒架、上架、定位;新成立书库图书的调拔、系统典藏及图书倒架、上架、定位。
★2.2.2 从事图书编目、著录的加工团队,均必须具有CALIS 或国图培训编目员上岗证书,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提供CALIS 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3 从事图书粘贴标签、打包配送、上架等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受采购单位统一支配管理(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4 其他具体加工事项按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2.2.5 加工质量应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若达不到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重新加工,重新加工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2.6 若成交供货商不及时安排加工的,采购单位有权聘请第三方公司加工,加工费用由成交供货商承担。
3. 验收标准
3.1 技术参数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参数标准验收。
3.2 图书成品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级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CY/T 2-1999)的规定。不脱页、不漏页、不破损,否则将全部退货,采购单位还将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对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若发生版权纠纷,其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同时采购单位对其盗版行为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及赔偿责任。
3.3 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要求。
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图书采购合同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
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序号 | 分项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分项价格 | |
单价 | 合价 | |||||
1 | 图书采购 | 清单见附件《卢家巷实验学校征订书目清单》,图书需提供免费编目上架服务。 | 1 | 批 | ||
2 | 软件升级 | 对《春晖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原“2005金鸡版”升级为“2012专业版”)。 | 1 | 套 | ||
3 | 数据合并 | 将牛塘中学捐赠图书合并至本馆数据库中。 | 1 | 批 | ||
4 | 图书搬运 | 将本馆堆放在一楼的图书(约70000册)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 批 | ||
5 | 图书排架、清点、调拨 | 对本馆图书(约55000册)进行中图法种次号排序并对上架图书进行清点、盘库、调拨,以保证帐册与实物一致。 | 1 | 批 | ||
合计 |
第二条 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 元(小写 )。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2)乙方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图书(软件)为全新正规出版物。图书装帧质量与印刷质量,不得提供盗版图书,不得提供非法出版物。保证所供应图书(软件)的内容、版本及进货来源合法,并对所供应图书(软件)的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应保证图书(软件)成品质量达到合格级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CY/T 2-1999)的规定。不脱页、不漏页、不破损,否则将全部退货,甲方还将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发生版权纠纷,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对其盗版行为通过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六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装卸要求的包装,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 达甲方指定地点。图书在到达甲方所在地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送书上门及免费编目上架服务。随书提供与货物数量、品种、价格相符的该批图书总清单。
3.在发送图书之前,乙方应预先采用电话方式通知甲方,尽量避开节假日和中午休息时间,以便甲方准备接货。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到书率:10日内到书率 %。
2.乙方送交图书后,甲方组织检查各类图书,凡出现图书质量问题、盗版图书等情况的,甲方有权退换或拒绝付款。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及经济责任)。
4.图书到货验收后,如有缺页、错页、污损和图书附件损坏等情况,不论加工与否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且甲方不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
5.所采购的图书,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货上门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送到图书应该伴随书目明细清单(注明品种、书名、册数、单价和总码洋),同时将书目明细清单发送给甲方。乙方负责对每本书进行编码、登记并建立目录录入本馆数据库。送货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协助完成拆验工作。
第八条 图书加工要求
1.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内容均需乙方到甲方现场完成。乙方按甲方图书加工工作要求,包括拆包、编目、典藏、转码、分类上架以及上架过程中的图书移库、倒架、上架、定位;新成立书库图书的调拔、系统典藏及图书倒架、上架、定位。
2.从事图书编目、著录的加工团队,均具有国图培训编目员上岗证书,团队人数 人。
3.从事图书粘贴标签、打包配送、上架等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团队人数 人,受甲方统一支配管理。
4.其他具体加工事项按甲方要求为准。
5.加工质量应符合甲方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重新加工,重新加工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6.若乙方不及时安排加工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公司加工,加工费用由成交供货商承担。
第九条 合同款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到齐验收合格且相关服务(软件升级、数据合并、图书搬运及图书排架、清点、调拨等)完成后,由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一次性支付货款。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十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磋商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磋商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4. 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完成安装调试超过10天(含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
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4.乙方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质量问题或缺陷的索赔
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发现货物的质量与合同内容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3日内到甲方处,商量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损失以及扩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货物,返还所有货款,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或者有权安排第三方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甲方因主张上述权利而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函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5份,甲方 2 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 1份。
3.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方):
单位名称(盖章):常州中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紫廷名苑商铺1号二楼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常州中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响应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谈判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2
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供应商授权本单位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 (项目名称、编号)的谈判、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授权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供应商均予以承认。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1: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附2:近三个月(磋商之日起向前推)供应商为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4. 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响应价格(元) | |
单价 | 合价 | |||||
1 | 图书采购 | 清单见附件《卢家巷实验学校征订书目清单》,图书需提供免费编目上架服务。 | 1 | 批 | ||
2 | 软件升级 | 对《春晖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原“2005金鸡版”升级为“2012专业版”)。 | 1 | 套 | ||
3 | 数据合并 | 将牛塘中学捐赠图书合并至本馆数据库中。 | 1 | 批 | ||
4 | 图书搬运 | 将本馆堆放在一楼的图书(约70000册)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 批 | ||
5 | 图书排架、清点、调拨 | 对本馆图书(约55000册)进行中图法种次号排序并对上架图书进行清点、盘库、调拨,以保证帐册与实物一致。 | 1 | 批 | ||
合计 |
注:1.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含税报价方式。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作为总价的组成部分,仅作参考。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图书及辅配件供应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
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2)项目管理方案;
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
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
5)优惠条款或承诺;
6)其他。
9.
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 或分工 |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
供货(服务)承诺书
供货(服务)承诺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的 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
我司承诺如下:
1、10日内到书率 %。
2、从事图书编目、著录的加工团队人数为 人,均具有CALIS 或国图培训编目员上岗证书。(提供CALIS 证书复印件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从事图书粘贴标签、打包配送、上架等工作人员人数为 人,均具有培训合格证,接受采购单位统一支配管理。(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我司成交,未提供承诺的供货(服务)响应或沟通不及时,我方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
12.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供应商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磋商 □ 评审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 ||||||
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3.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