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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应急处置措施
发布时间:2022-10-1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濮凯明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依据实际情况开启对应应急反应。

1.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组员实施电话值班制度,必需保持24时开机。

2.如遇突发事件或觉察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必需第一时间上报校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责任人,由责任人上报到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小组组员正确掌握安全事故及涉稳事件最新动态,随时汇报区教育局。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开启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理和防控方法,同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一、应急处理步骤

(一)安全事故汇报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和预防

1)加强学生安全及家长健康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2)校内关键部位、关键区域、关键步骤要组织自检自查,尤其是食堂消防等关键区域要做到果断无隐患、二十大召开期间,要专门组织开展维稳安全专题检验,对存在隐患要立即整改,切实把维稳任务、方法分解到岗位和个人,确保维稳工作各项方法落到实处。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风险信息后,应亲密关注事态发展,并根据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立即上报区教体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开启预案

安全事故发生(发觉)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该立即汇报领导小组责任人,责任人接到汇报后,应该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汇报内容为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处理方案  

1)汇报制度实施校长负责制。

2)校内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需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校长汇报,并立即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校内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降低损失”标准,果断处理,主动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校内珍贵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校内突发事件相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汇报后,依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组员在最短时间内抵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校内汇报程序: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员—书记、校长—区教育局

(二)涉稳事件汇报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和预防  

1)要切实负担起维护社会友好稳定政治责任,对老师队伍现在存在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立即发觉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原因。

2)要在教职员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遵法,牢靠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多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友好安定。

3)要实施依法治园、依法治教,提升服务意识,关爱师生,切实维护师生正当权益。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些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教职员思想,甚至煽动老师参与部分不利于社会稳定活动。

5)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涉稳事件风险信息后,应亲密关注事态发展,并根据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开启预案

涉稳事件发生(发觉)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该立即汇报学校责任人,学校责任人接到汇报后,应该立即向地域教体局汇报,汇报内容为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处理方案

1)如发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涉稳事件时,必需第一时间报到区教育局。

2)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信息后,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防范工作,总指挥要亲临指挥,现场处理工作组人员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预防事态扩大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要深入检验各项方法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汇报制度,应急处理小组要安排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校内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依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方法,必需时,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向相关部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4)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言论。

二、善后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汇报。在加强正面引导同时利用事故(件)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快速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检验和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改善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建立汇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成后,学校要形成书面汇报,报送区教育局。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责任。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她人汇报;

2.未按要求立即采取控制方法;

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指挥;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渎职、渎职。

总而言之,安全稳定重于泰山,在党二十大召开整个活动期间,全体教职职员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为校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好驾,护好航!

 

卢家巷实验学校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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