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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家巷实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濮凯明

卢家巷实验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

2.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3.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4.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5.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6.学校安全预警机制

7.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8.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9.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0.门卫安全工作规范

11.学生上放学路队秩序管理制度

12.学生路队教师护导制度

13.教师课间楼道护导制度

14.学生上下楼管理规定

15.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6.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7.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8.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9.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20.学生午休管理制度

21.学生上课时间出入校园管理制度

22.学校静校制度

23.校园夜间值班保卫制度

24.学校监控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25.学生安全管理协议

26.学生传染病防控制度

27.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2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1.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32.食堂食品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33.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34.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投诉管理制度

35.校园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36.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7.校方责任险及学生医疗险管理制度

38.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管理制度

39.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管理制度

40.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制度

41.学生晨检制度

42.教职工私家车停放管理制度

43.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44.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45.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46.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47.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48.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协调制度

49.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50.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51.学校假期、重大节日领导带班制度

52.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53.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4.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55.学校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56.处置校园暴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7.处置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58.处置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59.处置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60.处置地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亚东(校长、书记)  

副组长:壮中明(副校长) 张海运(副校长)徐燕玲(副校长)

张叶英(副校长) 徐培炎(副校长)袁华强(副校长)

 员:张文龙校办主任) 

岳寒梅、邓耀琴教务处主任)  

        陈伟锋(总务主任) 

        贡玉宝(德育处主任

      周斌(校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方案,领导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平安和谐校园”的工作目标;  

2.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指挥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安全损失;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安全工作,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  

5.不定期排查校内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落实情况。  

二、校园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陈伟锋 

 员:张保荣  张敏  濮凯明

主要职责:    

1.传达室日常安全管理,出入登记,严防闲杂人员和物品进校(保安)    

2.校园24小时巡逻,防止安全事故(保安)    

3.校内公私财物的安全管理(陈伟锋    

4.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濮凯明    

5.剧毒、危险药品的安全管理(化学实验老师)    

6.外来车辆安全管理(保安)    

8.电教设施安全管理(张敏    

10.校舍、教学设备等设施的安全检查(陈伟锋    

三、学生集体活动及日常行为安全管理  

负责人:贡玉宝  

 员:钱一锋  岳丽芬  范留琴  

主要职责:    

1.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班主任)    

2.升旗、课间操等校内外集会安全管理(体育老师,政教处,班主任)    

3.中餐的安全管理(值周领导,值日教师)    

4.放学、集会学生疏导(门卫,班主任)    

5.学生日常行为安全管理(贡玉宝、班主任)    

6.学生心理异常的预防及矫正(贡玉宝杨彬、班主任)    

四、教学过程安全管理小组  

负责人:邓耀琴、岳寒梅  

 员:方苏琳  吕宏  杨洁  史瑛  吴小英  

主要职责:  

1.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任课教师)    

2.体育训练的安全管理(体育老师)    

3.大型考试的安全管理(邓耀琴、岳寒梅、班主任)    

4.特殊体质学生的安全管理(周斌,任课教师,班主任)    

5.上课期间学生发病的应急处理(任课教师)    

五、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小组  

负责人:陈伟锋  

 员:周斌  张敏  濮凯明  

主要职责:    

1.传染病、禁毒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周斌    

2.突发病例的上报(周斌、班主任)    

3.发病学生的应急处理(周斌,班主任、任课教师)    

4.教室及其他场所卫生消毒工作(张敏    

5.食堂安全(陈伟锋濮凯明    

六、教工活动的安全管理  

负责人:张海运  

 员:张敏  王庆  金亚明  濮凯明  周文娟  王丽媛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教工活动的安全管理  

 

(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三)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安全岗位工作职责》

 

(四)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突出安全工作在我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必要性,更好地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平安,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专题:

1、学习、宣传国家颁布、实施的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提高师生们的安全法律意识,以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2、传达、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了解、掌握相关的形势与任务、方针与政策、规章与制度等。

3、研究讨论、规划制定、建立健全与学校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目标思路、规章制度等,用以组织、指导全校的安全工作。

4、公布、出台计划方案、措施规定等,用以从整体宏观上部署安排全校的安全工作,从具体操作上使师生有章可循、有制可束、有度可量。

5、其它具体专题,包括:宣传发动、信息通报、情况汇报、经验介绍、方法交流、研究对策、布置工作等。

二、会议形式与参加人员:

1、学校领导班子会议;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全校师生大会;

4、全体教师会议;

5、班主任会议;

三、会议时间与具体内容:

1、定期:

1)每学期开学前三天,结束前三天,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等六个法定假期前二天,为固定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时间。

2)每学期的开学第一个月(三月、九月)的第一周。召开1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安排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教导处召开1次班主任会议,安排各班级组织召开1次学习宣传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的主题班会。

3)每学期的开学第一个月(三月、九月)的第二周。召开1次全校师生大会,公布新的规章制度。

4)每周星期五中午为该周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时间。

2、不定期:

1)组织召开部分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做好部分有辍学倾向的学困生、单亲生、违纪生的思想工作,调动多方力量,齐抓共管,防控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根据具体情况的要求,不定时召开上述其它具体专题会议。

专题研究安全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贯彻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总结部署各阶段的安全工作,群策群力,发现及汇报安全隐患,研究解决安全隐患的办法,对师生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

(五)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开设安全知识课,这就要求中小学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熟知各种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规章办事。

2、学校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下发教育局编写的《学生安全知识手册》和《安全须知》,认真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逃生、救护演练等多样形式的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自救的实际技能。

3、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一大周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具体内容由学校政教处统一安排。

4、学校应当在开学初和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学习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规定。

5、学校应针对不同课程的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教育。学校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用电、用水的安全教育,对寄宿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6、学校领导利用晨会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基本的行为规范。学校应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在每次放假前集队统一强调。学校每学年请县消防大队到校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7、学校不具备开设游泳课的场馆及相应条件,应时时教育学生严禁擅自下水游泳,并应教会学生发现别人溺水时应先报告就近的成年人,再共同采取应急措施。

8、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火灾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9、学校应争取司法部门的支持,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上好两节法制教育课。思想政治课教学应有机渗透法律知识,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制观念。

10、学校要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证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大周校务会定时培训,培训内容由分管安全副校长确定。

11、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各班班主任在每次家长会上应有半小时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家长们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家长应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2、学校领导及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各类安全培训,并组织学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

 

(六)学校安全预警机制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依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理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四、组织管理

(一)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职责

成立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对校园安全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其主要职责为:(1)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校安全重大事宜。(2)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3)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由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并处理事故现场,办公室负责外联工作。

(三)加强监测与报告

1、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日领导、班主任、各种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保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2、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3、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绶报、谎报突发事件。

五、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畅通。校内各处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处室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3、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5、与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6、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7、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8、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9、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10、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1、学校各有关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好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处室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所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12、学校内任何处室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八)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让师生安心,使群众放心,特制定安全追究制度。

一、 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安全领导管理网络,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否则,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 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开展安全活动。以教育为主,以预防为辅。积极采取布控监管,掌握学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把不良思想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活动、有记录,未开展教育活动,发生问题,直接追究分管校长的责任。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追究学校分管校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 各处室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 教务处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 各处室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 , 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管理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 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值班人员及班主任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 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种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章、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 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戒或者制止的;

11. 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应的有关信息,值班人员及班主任应该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对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 学校各类人员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四、 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追究分管校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班级、处室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顿;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 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十)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十一)学生上放学路队秩序管理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学生上下学时发生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养成教育;

 2、学校定期组织“平平安安上下学”的宣传活动,在校门口张贴警示标语;

 3、班主任要作好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的日常教育工作;

 4、开展学生与家长互动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防范体系。

 二、安全出入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1、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上下学安全责任书;

 2、加强学生上下学安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使家长能够及时掌握学生的到离校时间;

 3、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4、班主任或护导老师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5、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

 6、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值班领导和班主任护送学生路队上下学制度;

 7、组织学生成立交通安全指挥小组,维护上下学秩序;

 8、节假日学生离校实行签离制度;

 9、节假日学生返校后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必须及时作好记录和信息反馈;

 10、健全学生上下学的相关档案,使学校对学生上下学的管理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十二)学生路队教师护导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安全,学校特制定学生路队教师安全护导制度。

1、由学校全体校干和班主任组成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护导老师队伍。

2、学校护导的职责:

1)劝说家长在校门外有序停车,不堵塞学生进出通道。

2)劝说家长在学生等候处等待孩子,不拥挤在学校大门口。

3)协助保安人员,指导学生有序进出校门,阻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4)及时处理校门周边发生的危害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事情严重的及时报告校长室。

5)协助保安人员,阻止外来车辆在校门随意停留及进入校园。

3、学校安全护导在学生上学、放学时准时到校门口担负护导职责

4、担任护送的老师要将学生平安送过公路方可离开、放学交通安全护导的老师应尽心尽责,如遇事外出,请事先作好安排。

 

(十三)教师课间楼道护导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卫生、纪律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教师课间楼道护导制度。

1、护导教师要按时到达指定区域护导,不得做与护导无关的事,加强巡视(不始终在原地),认真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制止学生在走廊、楼梯奔跑。

2、护导教师要及时妥善处理本区域内的偶发事件,对重大偶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校长室。

3、护导教师如外出或有急事不能到岗的,必须提前安排其他教师代岗并告知值周行政领导。

4、护导教师对本区域内学生的安全全面负责。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班主任联系并作好记载。如因未到岗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护导教师负全责。

5、护导教师到岗与履行职责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6、学校行政要抽查护导教师的到岗和履行职责情况,校长室将定期汇总护导教师工作情况,并通过适当途径进行反馈。

 

(十四)学生上下楼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师与学生的学习,学校设计的行走路线、开展对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 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制度》,教师要认真学习并落实。

二、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学习学校规定的学生上下楼梯要求。每学期初、中至少两次,发现问题随时教育。

三、学生上下楼时应一律靠右有序慢行。

四、学生上下楼梯时严禁追逐打闹、嬉戏,互相推搡,不得勾肩搭背几人并行。

五、上下楼梯时,如有人滑倒,后面的同学必须及时停下并全力后退。

六、严禁学生攀爬楼梯扶手和走廊矮墙,课间休息时,严禁学生扒在走廊矮墙上往下观望。

七、学校集会结束前,集会主持人应要求学生按一定秩序退场,以免出现拥挤现象。

八、楼道要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出现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的现象。

九、天暗要保持楼道有灯,若照明设施有故障,总务处要尽快更换或修复。

十、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按学校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路线撤离。

十一、总务处负责检查楼梯、楼梯扶手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楼梯扶手有问题等各种楼梯区域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报修。

十二、学校要定期举办防踩踏安全演练,班主任要在平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十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教学期间教室前后门应确保全天敞开。

3、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5、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手机等)。

6、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7、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画痕迹。

8、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射插座,乱充电。

9、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六)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七)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十八)集会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十九)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1、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维护食堂秩序和公共卫生。

2、自觉排队进入餐厅,到指定位置就餐。

4、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就餐时不要大声喧哗,嬉戏追逐。

5、维持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泼污水,饭后应将剩余饭菜留在碗内。

6、爱惜粮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适量用饭菜,杜绝浪费现象。

7、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不得随意进入操作间。

9、严格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服从值班教师的管理和调度。

10、尊敬食堂工作人员,若有意见,需礼貌提出或通过老师转达,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争吵,更不得辱骂和有其它无理行为。

11、学校值班教师每餐对学生的就餐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行为的将给予学生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2、生活管理工作人员按时到位,管理好学生就餐。

 

(二十)学生午休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校园稳定和学生安全出发,坚持“安全首位”、“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安全检查,严防危及师生安全事故发生,争创平安校园,特制定学生午休管理制度。

二、具体要求:  

1、午休铃响后,学生进入教室午休,不得随意外出,不准在教室内说话、走动。必须保持安静。  

2、每天午休时,有一名带班领导和两名值班教师负责全校学生午休管理。各班需有一名班干部值班,负责学生的午休纪律。  

3、午休时,学生在教室里可以看书、写作业、休息等,但不得做影响他人的事情。  

4、各班要制定好午休的班级管理制度,每天要对午休情况进行小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加强门卫管理制度,午休铃响后关闭校门,学生只许进,不许出,遇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和值日老师的批准方可出校。     

6、学校每天安排值日老师对各班午休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检查次数每天不少于3次)。值日老师须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十一)学生上课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加强对学生遵守纪律、知法守法教育,确保校园安全,创造安定和谐的育人环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整体意识、全面意识和为学生服务意识,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我校上课期间起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学校成立综治领导小组,并配备4名保安人员及值班教师,全天候24小时坚持岗位;值班人员对学生进出及校外人员实行登记准出、准入制度。      

为把“全封闭”工作落到实处,把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纳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明确责任目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亚东(校长、书记)  

副组长:壮中明(副校长) 张海运(副校长)徐燕玲(副校长)

张叶英(副校长) 徐培炎(副校长)袁华强(副校长)

 员:张文龙校办主任) 

岳寒梅、邓耀琴教务处主任)  

        陈伟锋(总务主任) 

        贡玉宝(德育处主任

      周斌(校医)

二、封闭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①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之外如出大门者必须有班主任签注同意的假条。

②需要出大门打扫卫生的学生,班主任要加强管理,在规定时间及时回校园,不得擅自逗留。

三、注意事项如下:     

1、在封闭时间内学生不得离开校园,如有特殊情况而需离开校园的,须经班主任核实签名,并在校门口值班室登记方可出校。  

2、因学校工作而调整的封闭时间,由学校另行规定。    

3、特殊情况外出是指:(1)外出取物:如取款、包裹,此类情况应出具相应证明,并经班主任核实签名,值日行政批准签名。此类情况,离校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2)到校外就诊。返校后须交医院病历、处方(药品);住院治疗的由班主任证明。(3)外出办理学校、班级公务,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学生送客到校门口止,不得出校门。     

5、从学校未完善的围墙等非校门处出入校园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硬闯校门处理。     

6、封闭期间出入校园应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值班室登记;返校未登记按离校未归处理,硬闯校门者按扰乱学校治安给予严肃处理。

 

(二十二)学校静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质量,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静校制度如下:

一、我校每天下午17:30——1830(夏季作息时间),冬季时间为每天下午17:00——18:00实行静校。下午教师下班后严禁学生在校。

二、在上述时间段内,学校学生必须离校。

三、如有特殊情况,如:刮大风、下大雨,学生不能回家,家长需要和班主任老师及时沟通,班主任老师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领导汇报,并报告校园保安。

四、学生放学统一由各班班主任和校园保安负责,保持安静,缓步前行,路队行进中不得出现追逐疯跑、高声喧哗、拥挤推搡、勾肩搭背、并排而行、加塞抢位、断断续续等现象。走出学校校门,家长须在接送线两侧等候孩子,自觉遵守并维护学校规定要求。

五、学生离校后,值周教师和校园保安开始清校、排查;学校校园保安在放学后30分钟后关闭教学楼铁门。

六、静校后,再有外校人员进校,须报领导小组批准。

 

(二十三)校园夜间值班保卫制度

一、夜间值班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尽心尽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明确谁值班,谁负责。

二、实行组长负责制,人员定岗,坚守岗位,经常不断巡逻、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并接班时双方一起巡查学校的门、窗、电源等情况,确保安全后方可接班,并在交接簿上签名。

四、夜间关门后,闲杂人员不准入校,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并在登记册上签名由值班员陪同。

五、巡查时间每班不得小于5次,值班员不准在值班室留客闲聊、打牌、喝酒等。

六、巡查时,应认真检查各教室、办公室等门窗是否上锁;在巡逻区域内碰到所有的陌生人或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如遇偷盗等异常情况要报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上报、反映情况。

 

(二十四)学校监控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门卫人员负责日常对监控系统的监测、维护、管理, 承担起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 以保障监控系统的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

2、对长时间工作的监控设备定期维护,如硬盘录像机长时间工作会产生较多的热量,一旦其电风扇有故障,会影响排热,以免硬盘录像机工作不正常。

3、门卫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4、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5、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6、学校各处室人员或值班教师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给予积极配合,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   

7、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学校或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做好登记,应及时报总务处。

8、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二十五)学生安全管理协议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安全教育一体化网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学生监护人安全管理职责

l、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除法律有规定时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外,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依法履行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式管理和保护工作。

2、学生由于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如证实学校有过错,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责任。

4、监护人应如实向学校告知学生的特异体质(如特定疾病、先天性疾病或过敏史等),学习期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方面有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学校,监护人未告知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监护人应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对学生实施家庭暴力。

6、监护人应经常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作息制度,防止学生脱离学校和家庭的监护,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1、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若因此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教职工责任。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必需且恰当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2、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服从管理,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3、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4、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学校负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教职工责任。

5、已投保的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6、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负责任:(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学生自杀、自伤,或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三、学生安全自律要求

1、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

2、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3、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玩火。玩电线、玩烟花爆竹、玩刀具等有危险性的器物,因此发生伤害事故的,一般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学校、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

4、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提供食宿和饮用水,对违反法律、法规及规定和有关标准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追究提供食宿方相应责任。

5、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等地洗澡,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6、严禁未满14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搭乘摩的,严禁学生搭乘“三无车辆”,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因此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附则

1、安全事故发生后,可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先由学校与监护人和解,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不愿和解、调解或对和解。调解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2、本协议解释权归 。

 

(二十六)学生传染病防控制度

原则: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突出预防与预警    

传染病预防制度是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治体系的关键和基础。针对目前传染病预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对传染病预防制度作了完善:

1、建立传染病监测预警制度,将预防措施向传染病发病前延伸,通过及时发现影响传染病发生、流行的因素,对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预警。

2、强化对早期发现的散发传染病病例的控制,对发现传染病人,要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强化晨检、午检在预防中的作用,尤其是要严格控制传染病在学校中的传播;

4、消毒制度:认真做好教室、专用教室消毒工作,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要重点消毒,并用紫外线消毒车和含氯消毒液喷洒、揩擦消毒。

二、完善疫情上报制度,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三、严格控制疫情扩散,为了进一步预防控制学校在传染病控制中的职责,规范及其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控制措施的行为,明确规定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医学干预以及对被污染的场所实施严格卫生处理等措施。

四、严防学校内交叉感染,学校是学生密集的场所,也是传染病传播的场所,加强这一内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防止交叉感染。

五、病愈后复课要求:根据不同的传染病隔离时间来决定隔离期限,隔离时间不到的必须要有医院传染病科证明,学生才能进教室上课,反之仍作为病未愈不能来校上课。

 

(二十七)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二、 学校医务室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对各班存有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每学期将摸底调查的信息立即反馈给班主任。

三、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卫生室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四、对监护人书面告知的、学校医务室反馈的、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五、集体活动(如运动会)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六、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七、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二十八)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并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各部门要认真排查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各种事故隐患,并逐一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对重点部位、易发事故的环节,更应做好安全防患工作,为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此应急报告制度。 一、报告流程: 

1、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或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及时迅速上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 

2、各部门责任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视事故性质、情节、后果等,临机决断,是否立即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通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迅速调集力量,采取应急措施,积极组织施救。 

二、安全事故的类别: 

1、溺水、交通意外与人身伤害等报告制度; 2、实验室、微机室、体育课意外等报告制度; 3、防火、用电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4、饮食卫生安全意外事故等报告制度。 

三、报告制度类别: 

1、重大事故直接报告制度。重大事故即意外重大人身伤亡、集体或群发饮食中毒事件。当重大事故发生时,任何在现场的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学生,按照 “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可以直接向校长室报告,以便学校更及时、更有效采取应急救护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加重,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2、一般事故部门报告制度。一般事故即一般偶发事故或较轻微事故。当一般事故发生时,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迅速地报告给部门责任人,由部门责任人作出初步应急处理,再向校长室报告。

 

(二十九)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十)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校内大型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改变行驶和停车区域的,由保卫部门批准和调度。                                               

七、校园内设立的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八、学校内交通道路,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设置管线时,须事先报告保卫科同意。施工部门要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交通设施和清除施工垃圾。  

九、学校保卫科负责对持有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安排停车位置,保安人员发现他人损害车辆时,应及时制止。  

十、车辆停放后,车主需锁好并看管自己的车辆,对车辆被刮、蹭、碰等事故,学院概不负赔偿责任,可协助车主向机动车保险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十一、对未按规定停放和未锁的车辆,保卫科将集中停放,并给予批评教育。    

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三十一)学校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  

⒈学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经常检查维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来临前,要将室外水管做保暖处理。      

⒊学校自备水源(为解决学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⒋ 学校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⒌学校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二、用电安全  

⒈学校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⒉严格用电管理。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规范用电线路,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开关。  

⒊定期对学校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

4.学校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  

5.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违规使用电器,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用气安全  

⒈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的方法。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⒉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经常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⒊要正确使用沼气设备,遵守安全规范,检查沼气池时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关闭。

 

(三十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

 

(三十三)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分管责任制,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安全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接送学生车辆排查制度  

1.成立接送学生车辆排查领导组织。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安全办、德育办、总务处、班主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校接送学生车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对全校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领导、协调、排查和管理。     

2.定期排查,全面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状况。每学期初组织人员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确保排查不漏一车,逐一建立档案;凡车况破旧、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擅自改装、安全门窗不能有效启开、消防器材配备不齐或无效的接送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存在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或无经营资质客车,一律不准用于接送学生。每月集中排查不少于一次。      

3.严格标准,规范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对家长自发包租、拼租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由机动车所有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公安交巡部门,参照校车及其驾驶人标准,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校组织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接送学生协议,纳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志。对未纳入学校及教育、公安交巡部门管理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违规接送的要坚决取缔。   

4.联手交警综合整治,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学校要安排值日人员在上放学时间对接送车辆严格检查,发现超载现象应当立即禁止和举报。交巡部门对学生上放学高峰时间要增派巡逻警车,特别是早晨上学前、晚上放学后的时间,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坚决取缔机动三轮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对发现的非法接送车辆,一律查扣,严肃处理。     

5.落实责任,有效实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实行“六定三签”工作制。“六定”:定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定校方管理责任人;定驾驶人;定车型车辆;定载客人数;定交管责任人。“三签”:学校签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落实接送学生名单、行驶路线、安全监护人,使交通安全专人落实到车头、人头,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督促车主或驾驶人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接受教育和公安交巡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要落实专人在上放学时间对接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学生乘载控制,及时发现制止或报请公安交巡部门处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6.强化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园地,邀请交巡人员,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乘超载车辆,拒乘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教育家长不送孩子乘坐违法违规车辆。

 

(三十五)校园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 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三十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十七)校方责任险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更好地控制、转移教育风险,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发展,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内容  

1、学校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2、校方责任保险保险费每生每年5元。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3、学校应在秋季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保单》和《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名册》报上级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  

4、学校在收到承保机构出具的保险单和发票后应及时交纳保险费。 在保险期间内,学校有人员变动、名称和地址变更、合并、注销、分立、设立分校等事宜时,学校应及时向所属地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交书面保全申请。  

5、学校因校方责任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要及时采取措施救治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其监护人,保护现场,报承保机构,并向所属地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三十八)校园性侵害案件防范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防止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特作以下规定:  

1、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  

3、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

4、放学铃响后立即放学,不准留学生。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十九)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管理制度         

为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办法:      

1、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具体安排见疏散方案)      2、上下楼时,各班级间保持3米以上距离,有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在前面带队;      

3、楼梯口、楼梯间有每日值日教师负责管理;     

4、总务处定期检查各通道,保证通道的畅通;     

5、在下课前,要求各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提醒,上下楼梯不要跑,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6、严格禁止学生在楼梯间做跑步、追逐、推挤、跳越、爬扶手、搭肩背等危险动作;      

7、教育学生在上下楼梯时不要大声喧哗、突然性地发出尖叫或恐吓;      

8、当前面有学生不小心跌到时,后面的学生马上在原地停步,并转告后面更多的学生;       

9、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10、校安办要加强检查,把上下楼梯的检查情况列入每周安全文明班考核内容。

 

(四十)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 活动。要运用集会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幼儿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二、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   

三、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要求学生不要到池塘、汛期的危险区、江河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到公用泳池,河里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成人陪同。遇溺水发生,必须大声呼救。  

五、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饭后1小时内不要游泳。  

六、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遵守游泳池规则。    

七、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节课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幼儿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增强值班力量,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建立“学生安全小组”,每个村组线路都有专门的“学生关照员”负责,学生与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      

5、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7、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幼儿园开展一次全园性教育动员大会。  

8、游泳“五不”规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结伴游泳;不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地方游泳;不在没有教师和家长的陪护下游泳;不到陌生的水域游泳。

    (四十一)学生晨午检制度

一、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单位学生晨检工作。

二、晨午检工作应由班主任,保健医生(老师)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午检,防止患病学生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学校,保证集体师生身体健康。

三、晨午检时间为早晨中午学生入校时间,

四、晨午检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摸:儿童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观察儿童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童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校。

五、晨午检人员发现可疑者,应立即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经过复检决定是否入校。

六、晨午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校,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八、晨午检后,班主任应将晨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并关注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通知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诊治。

九、校长负责晨午检记录的检查工作,每周检查一次,传染病流行期间,每天检查一次。

 

(四十二)教职工私家车管理制度    

交通是国家进步的基础,教育是国家的百年大计,为了提升交通道德水准,为了创建和谐美好文明的校园,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制度:

1、教师私家车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练车学手,进出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km/h),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车内不要放贵重物品。  

2、教职工不得酒后驾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强行超车、赌气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等,确保出车安全。  

3、教师私家车由专人驾驶、保养,保持车况良好,病车不出门。

4、教师私家车应按额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及非法营业。

5、教师私家车进出校门应当在停车场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6、教职工对停放在校园内的私家车应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7、凡进入校园的私家车,在校内不管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私家车车主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8、对不服从学校管理者,其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非本校教师的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  

9、接送教职工和学生的私家车和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只能在校外等待,特殊情况需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并征得同意后进入。

10、尊重保安员,服从保安员的调度与管理。

11、机动车辆在校内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四十三)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一、广大师生要提高认识,进一步重视学校应急逃生演练的实效性。      

二、各班充分利用班会时间教给学生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知识,向学生讲解逃生线路及安全要求。 教给学生遇到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方法。  

三、由安全办牵头,组织全校师生有步骤地定期进行安全应急逃生演练。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演练过程中的秩序、纪律与安全。演练活动中,全校师生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人人参与,互相配合。  

四、吹响警报后,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迅速、有秩序地向规定地点进行疏散撤离。  

五、门口、楼梯和楼道等通道较窄的地方不要拥挤。

六、逃生过程中,奔跑速度不要过快,不要推前面的学生以防撞到前面的学生。  

七、下楼梯时决不能拥挤,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八、到达指定地点后,班主任以班为单位集合,本班教师迅速清点人数报告班主任。  

九、全校师生听从指挥,将灾害减到最低。

 

(四十四)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四十五)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四十六)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组成员的组成:

 长:赵亚东(校长、书记)  

副组长:壮中明(副校长) 张海运(副校长)徐燕玲(副校长)

张叶英(副校长) 徐培炎(副校长)袁华强(副校长)

 员:张文龙校办主任) 

岳寒梅、邓耀琴教务处主任)  

        陈伟锋(总务主任) 

        贡玉宝(德育处主任

      周斌(校医)

  

一、检查原则

1、安全查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检查采取定期组织互查和日常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

2、坚持管教育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教育工作要服从安全的需要,真正实现安全、文明教育。

3、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采取一切手段和措施加以彻底的整改。

二、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食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三、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检查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定期对各学校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3、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室、各班级的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部门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定期对食堂的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师生饮水和食堂灶房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学校出现,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3、对学校烹饪室内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操作,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影机、录音机等教学仪器。课程管理室、课程保障室每月检查各室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篮球架、感觉统合设备、脑瘫康复训练设备、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6、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 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水泥檐面、冰溜子等浮着物有无下落危险。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7、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8、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传达人员工作记录定期检查。

9、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全员参与,重视安全。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出校必须由家长带领并有相关老师的证明才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班主任均应在场,维持秩序。

 3、课间活动讲文明,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上、下楼梯靠右行,禁止从楼梯扶手滑下。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值日教师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5、未经校长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提前放学。

 6、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禁止学生骑自行车。 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来往车辆,不随便乱跑。

 

(四十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十八)学校安全工作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制度  

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八、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九、加强与文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坚决杜绝学校200米以内有网吧出现。  

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摊点的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的监控,做好对周边小饭桌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进入校园。  

十一、加强与城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责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流动商贩。

 

(四十九)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二、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三、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四、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五、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六、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家长会或信息平台等形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德育处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德育处。

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卫生室、体育组和校长室,卫生室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写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6、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年级组长、德育处和校长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十)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搞好心理健康教育,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更易操作,使教师的教育活动更有利于维护和培养未成年学生的健康心理,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我校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善于运用自己的言行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 。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及教导处要搞好校园环境建设,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传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5、建议各班开展“悄悄话”、咨询信箱活动,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不愿当面咨询或反映意见的学生工作,并做好记录。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7、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8、严格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五十一)学校假期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    

为了能够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学校在坚持师生轮流值周制的基础上,推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带班人员在带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对值周教师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二、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于突发事情,可以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磋商,或者先处理后汇报,或者边处理边汇报,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以便抢得第一时间对事情给予及时处理。  

四、除分管工作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无界之分、无量之限。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处理,不折不扣地做好一周的管理工作。  

五、节假日要安排、处理好相关工作。  

六、领导班子成员,在带班期间对学校各项工作负责。

 

(五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五十三)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市教育局和各级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确保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一)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制度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  

2、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学习,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加强安全工作检查,强化岗位责任意识。  

1、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都要关注校园安全,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须强调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有安全教育,有安全教育工作记载。  

3、各值日教师要切实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维护工作。

(三)落实安检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1、加强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帐,跟踪整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学生上学、下学、外出活动,要提醒注意交通安全;需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要先报告教育局审批,并预先对师生做好车船使用的安全教育,精心组织,确保师生安全万无一失。  

4、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和学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5、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剧毒药品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实行两个人两把钥匙管理,健全完善使用制度。  

6、做好饮用水、饮食等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严格按《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执行。  

7、做好汛期各种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根据汛期特点和本校实际,全面排查可能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稳定。  

8、制定强有力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9、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10、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强化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功能,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安全和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责任追究:在责任期内,各部门负责人和个人如因疏于管理、违反责任书条款酿成的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者的相关责任。  

三、相关说明:  

1、本责任书属通用格式,依据全体教职员工各自职务分管工作及所承担相应责任的划分,适用于所列相应条款的规定。  

2、本责任书限本校范围内使用,各岗位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4、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岗位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公章)       长(签字):

                    岗位责任人(签字):        

                                       

                                           

 

 

(五十四)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档案,并分类存放。

二、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及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  

四、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五、安全基本情况包括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情况。

五、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六、安全档案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中,与对学校及本人绩效考核结合。

 

(五十五)学校安全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全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校安全与维稳应急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师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稳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维稳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条件。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时;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为确保临阵不乱,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兼书记黄华担任校园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长、副校长校长***、***任校园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副组长“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与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长:赵亚东(校长、书记)  

副组长:壮中明(副校长) 张海运(副校长)徐燕玲(副校长)

张叶英(副校长) 徐培炎(副校长)袁华强(副校长)

 员:张文龙校办主任) 

岳寒梅、邓耀琴教务处主任)  

        陈伟锋(总务主任) 

        贡玉宝(德育处主任

      周斌(校医)

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2)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及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4)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

 任:赵亚东

副主任:壮中明

 员:陈伟锋  张敏  濮凯明  周斌

1)负责校园安全及维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2)负责与公安、治安、执法、卫生、交通等职能部门的联络。(3)负责正面对外宣传,做好突发事件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

3、现场处置工作组

 任:赵亚东

副主任:壮中明

 员:陈伟锋  张敏  濮凯明  周斌

职责:(1)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重大会议期间,小组人员要随时待命,服从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挥部署。(2)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解决方案;(3)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4)统一组织施救队伍开展具体工作。

4、后勤保障工作组

 长:壮中明

副组长:陈伟锋

 员:张敏  濮凯明

职责:(1)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2)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五、应急处置反应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值班制度。

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重大会议等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

2、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零报告”制度。

各值班小组负责人负责报告学校的安全或维稳情况。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必须第一时间报到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处理步骤

(一)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全面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学校从业人员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对退休教师实施领导包干制管理

小学部由张海运副校长初中部由徐燕玲副校长负责管理与疏导。

2、启动预案

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校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教育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肇事:122

(二)涉稳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根据上级关于做好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工作的文件通知精神,在每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会议召开期间,对教师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2)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一些不法分子及其分裂破坏活动的渗入校园进行捣乱破坏活动,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要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服务意识,关爱师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5)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涉稳事件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教育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

涉稳事件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如发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到市教育局。

2)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防范工作,总指挥要亲临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小组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4)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七、善后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八、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局。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十六)校园防恐防暴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建立学校防恐防暴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校园防恐防暴应急预案范围      

暴力恐怖分子突发性闯入校园,行凶、纵火、引起爆炸等不法行为,对师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及对学校财产造成损失;外来暴徒或暴力寻仇突发性闯入校园,对师生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及对学校财产造成损失等。

三、工作机构  

(一)防恐防暴应急领导小组。

 长:赵亚东(校长、书记)  

副组长:壮中明(副校长) 张海运(副校长)徐燕玲(副校长)

张叶英(副校长) 徐培炎(副校长)袁华强(副校长)

 员:张文龙校办主任) 

岳寒梅、邓耀琴教务处主任)  

        陈伟锋(总务主任) 

        贡玉宝(德育处主任

 周斌(校医)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抢险救护组、疏散引导、情绪稳定行动组、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

         任:陈伟锋

     员:张敏  周斌  濮凯明  

抢险救护组:

     :陈伟锋   

     :周斌  钱一锋   

疏散引导、情绪稳定行动组:

     :贡玉宝  

     :钱一锋  岳丽芬 

后勤保障组:

     : 陈伟锋  

     : 张敏  濮凯明  

四、工作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当遇到校园突发性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应急小组迅速进入各自工作位置并迅速进入救援工作,严控事故范围及损失,尽可能把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2)迅速召开会议,确定救援方案及步骤。

3)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跟踪督查各部门所进行的救援工作。

5)督查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2、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并将领导小组的决策及时向相关部门传达。  

2)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报送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  

3)及时开通广播宣传、传递各种信息、稳定师生情绪。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并负责写好相关的调查报告进行逐级汇报。  

3、抢险救护组职责  

1)校园突发性事件发生,行动救援组迅速带领相关人员及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迅速展开救援行动。  

2)迅速组织开展人员救援及学校财产的保护、抢救等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安排人员与劫持者展开活动,稳定情绪,协同相关部门对人质展开救助行动。   

4、疏散引导、情绪稳定行动组职责  

1)校园发生突发性事故,按应急领导小组安排迅速将相应师生疏散至指定地点,或就地稳定师生情绪,机智、勇敢地应付突发事故。

2)维护救援秩序,按圈定警戒线制止相关人员进入警戒圈内。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证救援所需经费、器械、设备的供应。  

2)确保救援所需供电、供水、应急灯、消防设备等的畅通。

3)确保事故中伤痛者入院治疗的安置工作。

五、预案启动程序及应急处置:   

校园恐怖、暴力、纵火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行动小组组长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召开紧急会议,安排救援方案,按各自所负职责迅速进入救援行动。  

程序:突发性源地责任人或目击者应以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电话:13585308291;领导小组接报后迅速向教育局办公室,所在地政府和派出所或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迅速派人保护现场,指挥维护秩序,布置警戒范围、圈定警戒标志、指定专人与110、120、119迅速取得联系,实施救援并掌握第一手资料。指派专人督促各相关责任人就地控制学生或紧急有序地疏散学生,教育学生机智、勇敢,保持冷静,听从指挥人员安排;指定专人亲临突发性现场,与暴徒、情绪过激者或构成学生安全威胁的相关人员进行对话,以缓和气氛,降低过激情绪,为相关部门实施救助赢得时间;对神经错乱或酒醉而对学生构成威胁者,应安排相关人员暗中观察,进入预定位置,以防劫持者突然间丧失理智而发生过激行动,以最大能力予以救助,把损失减低至最小限度;在全力抢救受伤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救护人员应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急诊治疗。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预案解除,指定专人清理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并写出相关的调查报告进行逐级汇报。

 

(五十七)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预防学生楼梯踩踏事故的发生,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预防学生楼梯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防止楼梯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张叶英

组长:贡玉宝

  员:钱一锋  岳丽芬  各室负责人

组长工作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汇报,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负责整个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工作职责: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负责指挥有关人员开展事故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成员工作职责:

1.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

2.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通知消防、公安、安监、卫生、宣传等部门;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交通保障工作;

4.负责涉案人员监控工作;

5.负责将事故在第一时间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6.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工作。

二、防范准备及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患意识。

1)结合全国各地关发生在学校的楼梯拥挤而产生的伤害事故例子,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养成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要轻步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级要根据各班的具体情况,利用晨会、班会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防止踩踏积压,掌握在遇到危险情况下能自护自救的基本常识。

2.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1)明确各部门及老师楼道安全防范的职责

总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对楼道、楼梯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教务处要从学生实际出发,一是安排作息时间时,课间要留有足够的时间;二是教师上课时,对学生要求上厕所的应予允许;三是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应对学生加强安全、纪律、文明礼让的教育。

政教处结合集会对学生加强安全、生命教育,利用广播、板报、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学生明确活动行走的线路及经过的楼道,如:出操、升旗仪式、到专用教室上课、放学、社会实践活动等。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可,前后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且须靠右行;对值周、值日老师的工作加强督查落实。

值日老师按要求准时到岗,认真到位,随时注意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

学生参加集会、做操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由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带队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中午、下午放学时必须由最后一节课的老师组织学生排路队出校门。

2)制定学生疏散预案

每位教师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应给予制止,防止拥挤堵塞现象的发生。

上课期间,教学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发生拥挤踩踏,便于及时组织疏散。

三、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学生在经过楼梯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在场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一旦发生踩踏,在场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教师对后面拥挤的学生进行疏散。

3)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受伤的学生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4)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学生监护人赶到为止。

5)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事故报告、要求及现场保护

(一)报告程序要求:

1.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外,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再由学校在第一时间报市教育局。

2.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的8小时内将应急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1) 踩踏事故发生的时间;

2) 学校名称、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 目前的紧急处理措施;

4) 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3.任何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二)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时,在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十八)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好学校食品进货、加工、消毒、留样等工作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防止食物引起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中毒处置领导小组:

 长: 壮中明

副组长:陈伟锋  

 员:张敏  周斌  濮凯明

(一)指挥协调:壮中明  

         员:陈伟锋  张敏  濮凯明

(二)医疗救护:壮中明

          员:陈伟锋  周斌

(三)稳控安保:壮中明

          员:陈伟锋  各班班主任老师、全体体育教师学校当天行政值班领导。

(四)后勤保障:陈伟锋

          员:张敏  濮凯明

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四、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办公室:13584549628

所:110

 

(五十九)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突发的火灾事故,防止学校火灾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到位,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安全疏散等各项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长:  赵亚东(校  长)

副组长:壮中明 (副校长)   

      员:陈伟锋张敏周斌濮凯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总务处主任兼任。

二、工作原则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控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确保安全。

三、工作目标

重视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火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灭火应急处理程序

火情发生后,事故单位责任人迅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实施抢险救灾。按下列程序操作:一是断开电源,打开所有的消防应急照明通道,取灭火器,拔出插销,迅速灭火;二是迅速拨打119报警,说明起火地点和起火原因,组织有关人员控制火势蔓延,同时向上级主管报告报告火情。三是紧急疏散人员,并做好抢救火情围困人员,处置危险物品,保护档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四是消防人员来到起火地点后,学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并保护好现场。五是事故单位责任人组织灭火,人员疏散,抢救,现场保护等应急处理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公安消防做好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教职工、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进行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单位安全。

2、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目标责任制,细致到本单位各个部门,每个重要部位都要有专人负责,使每一位教师都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处在失火现场的教职工,立即组织力量参与抢救,指派人员及时报警。组织师生疏散。疏散时要注意不要惊慌,有组织的疏散。逃生时要防止火场浓烟呛人,可利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方法,也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

4、加强日常监控力度,每天有常规巡视检查,每月有一次重点检查,检查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复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5、加强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演习,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疏散方案,使安全疏散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让全体教职工都能熟悉了解灭火疏散应急处理方案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通道。

6、加强本单位的日常监督,对违反本单位消防安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

 

(六十)处置地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编制目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地震应急工作,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条  编制依据。根据《枣庄市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三条  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加强协作、整体联动”的工作原则,保证学校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疏散和自救互救等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  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应对处置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  启动条件。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学校所在地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六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等应急工作机构。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一(1),电话联系表见附件一(2)。

第七条  健全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包括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日常值班、灾情报告、应急检查与演练等地震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到实处,常抓不懈。

第八条  明确责任。学校建立健全应急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处置组织、管理人员以及各级各类人员的震时应急责任。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和程序,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以及现场抢险等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九条  应急准备。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认真做好以下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1、明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在学校明显的位置张贴使用,并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应急人员。

2、指挥部办公室(校办公室)定期修订学校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工具等装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校少工委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学校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应急疏散、逃生途径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识,并向师生发放地震安全知识画册、应急疏散路线图。

4、应急疏散组要制定并让全校师生熟悉应急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和避难场所。

5、抢险救灾组定期进行训练和演练,熟悉预案,明确职责,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7、出现地震谣传时,校办公室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稳定。

8、备足备齐并及时补充更新地震应急所需要的药品、器械、消毒、隔离、防护用品等(具体列表)。

9、安排人员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预案启动后,应急物资由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调用。

第十条  应急演习。学校经常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展l-2次综合性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学校师生地震应急意识和在地震应急状态下的应变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  临震应急反应。学校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进一步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强化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保障,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

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3、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第十二条  震时应急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 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按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第十三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长:  赵亚东(校  长)

副组长:壮中明 (副校长)   

      员:陈伟锋张敏周斌濮凯明  

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学校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参加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批示,服从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

(三)在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震后,负责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地震应急抢险工作,调度学校的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配备;

(五)及时调查、统计和上报震后人员伤亡等灾情;

(六)负责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长:陈伟锋

 员:张敏  周斌  濮凯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和定期修订校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三)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组织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五)承担地震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等职责:

(六)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洪应:

(七)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疏散组组成及职责

 长:贡玉宝

 员:所有上课教师、班主任和各年级组组长

应急疏散组职责:

(一)以谁上课谁负责和方便疏散为原则,负责组织师生震时就近避震;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快速疏散:

(二)编制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

(三)妥善安置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四)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五)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四、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长:陈伟锋

 员:张敏  周斌  濮凯明

除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当班代课教师、各班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疏散和学生伤亡统计、上报、安抚学生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学校人事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代课教师、图书室管理员、学校保管员、后勤或总务处工作人员等。

抢险救灾组职责:

(一)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师生;

(二)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等;

(三)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四)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五)负责预防和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

五、安全保卫组组成及职责

 长:壮中明

副组长:陈伟锋

 员:张敏  濮凯明

安全保卫组职责:

(一) 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二)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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