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对于不报、漏报、迟报和伪报、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安全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
5、事故抢救的简要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事故报告者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二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各部门要做到即时报告事故,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区教育局、镇政府。最迟时限为:
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3小时;
2、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
3、特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
三、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