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用他那把冰冷的手水刀,在《活着》中解剖出一个血淋淋的真理:活着本身就是对死亡最倔强的反抗。
当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渐行渐远时,那个佝楼的背影竟显露出古希腊悲剧英雄般的庄严。
福贵一生是不断失去的过程,从家财万贯到一贫如洗,从父母奴全到孑然一身,每一次失去都像钝刀割肉般缓慢而深刻。有庆被抽干鲜血的身体,凤霞难产时浸透床单的血迹,家珍临终前"你要好好活着"的嘱托,这些场景在余华克制的叙述中反而获得某种近乎仪式的神圣感。死亡在这里不是生命的对立面,而是生命最忠实的见证者。
在存在主义的荒原上,福贵活成了中国式的西西弗里,他没有物缪笔下默尔索的清醒认知,却有春更为原始的生命韧任,当他奉下最后一个亲人苦根后。依然记得给老牛福贵带上一把青草时,这个动作里包含着对生命最朴素的故意。
余华将存后的荒诞性推至极致后,反而让我们看见生命本身绽放的光芒﹣﹣不需要任何附加意义的(心活着本身就是最在严的仪式。
小说结尾,暮色中的老人与老牛构成了一幅存在主义的图腾。
"今天有庆、二喜种了一亩,家珍、风霞耕了七八分…乐"这些姓名不是疯癫的呓语,而是生命对虚无最温柔的抵抗。福贵用记忆重构了一个平行宇庙,在那里,所泊逝去的生命都仍在田间劳作.这种自我欺骗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智慧?我们都在用各自的叙事对抗时间的熵增。
《活着》最终让我们明白:生命价值不在于它被赋予了多少意义.而在于它被经历得多么彻底。记住,就是活着的最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