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
课 题 名 称在小学德法学科中培养学生社会参与素养的实践研究
研究方向 5
课题主持人 巢小莉、 杨洁
主持人所在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卢家巷实验学校
填 表 日 期 2022年9月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二一年三月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准确地填写,用A4纸单面打印两份,第四、五、六项需保持在同一页,左侧装订成册。
2.项目类别分为:招标、重点、立项类。其中招标课题、专项课题的项目类别栏由课题组分别填写招标课题、立项课题;其他课题的项目类别课题组不填写,由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根据评估结果填写重点课题或立项课题。
3.招标课题、专项课题的课题编号由课题组根据课题立项时所编号码填写。其它课题的课题编号栏课题组不填写,课题通过中期评估后由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布。
4.“研究方向”栏按“课题指南”中“选题与领域”的分类填写,如选题隶属于“教育综合改革研究”,则研究方向栏填写“2”,如选题隶属于“课程与教学研究”,则研究方向栏填写“5”,其它类别课题以此类推。申报自选课题者,研究方向栏填写“自选课题”。
5.“课题主持人”、课题核心组成员、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与课题申报书上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主持人不得超过两人、核心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
6. 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不可代替中期研究报告。
一、课题主持人及核心组成员(主持人不超过2人,成员不超过10人)研究概述 | ||||
姓 名 | 主 要 成 果 | |||
巢小莉 | 文献研究,探索教学模式雏形,创新评价方式 | |||
杨 洁 | 文献研究,探索教学模式雏形,创新评价方式 | |||
方倩玉 | 文献研究,实践研究,教学研究 | |||
丁秀英 | 发掘教学资源,教学研究 | |||
裴新艳 | 发掘教学资源,理论研究,实践研究 | |||
羊惠琴 | 搜集资料,整理汇编材料 | |||
赵琛姣 | 理论研究,教学研究 | |||
赵芳园 | 课后作业的设计研究,创新评价方式 | |||
张耀宏 | 课后作业的设计研究,创新评价方式 | |||
彭佳婧 | 教学实录,课例研究 | |||
崔云雁 | 教学实录,课例研究 | |||
陈 洁 | 教学实录,课例研究 | |||
二、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1.中期阶段所做的主要研究工作(限2000字以内) | ||||
本课题完成了一下几项研究工作: (1)第一阶段:初期筹备阶段(2020.9——2020.12)确立实验研究课题《在小学德法学科中培养学生社会参与素养的实践研究》,调查实施该课题研究的客观条件,制订较为完善、切实可行的课题方案。 对本组教师群体素质和教学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吸纳骨干教师,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收集研究资料,组建课题组,形成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案。协助教科室组织课题组教师进行校本培训。校本培训的重点内容是:一是教学模式的探讨。依据本课题的目标要求,组织全体教师在理解课标、吃透教材、掌握学情的基础上认真探讨课堂与生活、与社会的联结模式。 二是评价机制。学生的社会参与素养通过什么方式来评价,怎样通过评价来促进他们社会参与素养的提升。 (2)第二阶段:理论研究与培训阶段(2021.1——2021.3) 按课题实施计划,展开课题研究;补充和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开展研讨观摩活动和论文交流会;邀请专家对课题组成员进行指导、课评估,,完善操作,给出下一阶段的预期目标和研究需更改之处。整理保管资料,对12位教师做了详细具体的分工。 1.正式启动,为了切实提高学生的社会参与素养,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实现道德与法治学科组的快速成长,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开展此课题。 2.对每位实验人员进行了合理分工。 巢小莉、杨洁:负责课题管理,并兼课题培训,定期学习教科研理论、课题相关专著、课程标准解读、学科核心素养等。 方倩玉:负责课题主持,组织召开课题会议. 陈洁、彭佳婧:负责调查课堂中学生参与的有效性。 丁秀英、羊惠琴:负责收集、整理学生资料。 赵芳园:负责设计问卷、作学生现状分析,利用问卷调查,通过统计分析,制定有效的教学原则和策略。 赵琛姣:负责收集、整理教师资料。 崔云雁、张耀宏:负责组织理论学习。 裴新艳:研讨记录员负责整理课题档案,每位课题组成员都能认真整理课题资料。 (3)第三阶段:实践研究整体推进阶段(2021.4——2022.5) 1. 根据课题方案分阶段组织行动研究,并做好调查、记录、调研、研讨展示等工作。 在这个阶段课题组安排组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并将学习所得内化,为大家带来一节又一节研究课,通过充分的课前准备、精心的设计将社会公共事务作为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融入课堂,每一节课都为学生提供一种参与社会事务的模板和范式。每位成员每月写以篇高质量反思,并对学生进行一次测评分析或问卷调查,课题组每月进行与课题有关的教研活动交流,每月进行一次总结,确保课题能有序推进。 2. 在在研究过程中组织若干次专题研讨,改进方法,优化操作,做好典型教案、课件、教具、图片、学生社会参与的典型案例等的资料积累工作,提炼研究成果,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撰写中期研究报告。 ①所有课题组成员开始进行研究,将理论学习的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在课堂教学中遵循设计系列活动,打通与社会生活的壁垒的原则,让学生能学以致用,达到知行合一。 ②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进行阶段性调研,了解学生实践中的困难及学生乐于的参与方式,改进教学设计,改进教学策略。 ③继续进行教学研究,探讨教学的有效性和社会参与的实效性。 ④积累相关材料,将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件等资料上传到课题网站,以供大家相互学习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⑤整合成员的研究成果,提炼出本课题的一些实用观点和创新之处,着手撰写中期报告。 3.阶段性调研评估。在课题实施过程中:①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课堂上教师改进教师课堂行为,以提升社会参与素养为目的,提高课堂教学的设计和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学生学得轻松,学得愉快。学生获得充分地体验和探索,学生自主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得到较大的拓展,促进了学生的社会参与素养的提升,把道德认知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实践活动,丰富发展学生的生活经验,引导学生形成符合社会规范的价值观。 ②课题组的成员都能够把理论联系实际,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加以实践,并根据教材要求和各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课题的纵深研究。 4.评价体系的研究 研读课程标准,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设计出一套基于小学生不同年段的可操作的评价体系。 | ||||
2.课题中期取得的成果(包括已出版、发表的成果,请注明出版或发表的时间、刊物或出版社;已产生的实践效应;相关领域专家的评价等。) | ||||
一、主要完成的研究目标有: 1.通过研究,进一步深化与理解在小学德法学科中培养学生社会参与素养的内涵,总结教学经验与规律,总结出“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社会参与素养的策略。 2.通过研究,改进教师课堂行为,以提升社会参与素养为目的,提高课堂教学的设计和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3.通过研究,发挥评价育人的功能,促进学生的社会参与素养的提升,把道德认知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实践活动,丰富发展学生的生活经验,引导学生形成符合社会规范的价值观。 二、通过该课题的研究,使学生的社会参与素养在个体发展中得以内化,逐步提高学生生活化的思维意识与大局化、社会化地观察世界、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指向为: 1)能把课堂所学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拓宽了课堂的外延; 2)能主动发现社会问题,有探究和解决问题的想法; 3)具有良好的实践精神,能合理地提出建议; 4)会有效合作,从多角度探寻解决实际问题途径; 5)善于对现实生活中的现象进行合理提炼,建立解决问题的模型; 6)能发散思维,运用所学知识多策略地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 ||||
3.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 | ||||
1.大部分老师在教学上都有独到的一面,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但是在理论高度上还是欠缺,因此,如何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还不够。 2.参与实验研究的老师都是一线老师,都有创建课堂模式的机会,但是往往在忙于教学过程中会忽视深入的体会。 3.目前看来,每班总有一小部分学生的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依然没有调动起来,学生不能把课堂与生活紧密联系起来。 4.集体备课不理想,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 5.评价方式和评价体系还要改进,要能真正促进学生的发展与成长。 | ||||
4.下阶段研究计划 | ||||
1.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转变教师的角色定位。 2.继续按照课题研究的计划实施,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总结的经验再选相同或相似的课例来设计,然后再上课,再观察,再反思,再总结。 3.在研究过程中继续注意收集、整理典型课例,形成文本和视频资料;加大反思力度,总结研究得失,形成研究随笔和研究成果。 4.把课题研究与日常教学、教研工作相结合进行。课题组继续组织课题组、备课组、教研组等教学研讨活动,召开阶段成果交流总结会,进一步完善研究成果,进一步收集、整理研究资料,形成研究成果,做好结题准备。 | ||||
三、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评估意见 | ||||
本课题有较强的实践研究价值,研究目标具体明确,研究过程扎实细致,研究方法得当,可操作性强,研究过程中注意搜集、整理资料,及时形成研究成果,初步形成了课堂教学模式的雏形,构建了相对完善的评价体系。
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四、评估小组成员 | ||||
评估组职务 | 姓 名 | 所 在 单 位 | 签 名 | |
组长 | ||||
组员 | ||||
组员 | ||||
组员 | ||||
五、评估小组意见 | ||||
六、区学校和教师发展中心评估意见 | ||||
公 章 年 月 日 |